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教办政法〔2022〕371号

2022-11-23 16:1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2022年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8日(周一)—12月4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三、具体安排

  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1.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按照《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2〕2号)及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具体通知要求,组织我省参赛团队参加11月27日至30日举行的全国学生学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请相关地市和高校认真做好我省参加国赛选手备赛保障工作。赛事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参赛材料,严格执行赛事规章制度及纪律规定,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2.扎实推进宪法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地各学校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各地各高校要确保本地和本学校于11月27日之前学生参与率尽可能不低于50%。

  3.继续开展第九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2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1) 9:00-9:05升旗仪式。

  (2) 9:05-9:1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见附件1),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各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 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 9:20-9:45 宣布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5) 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各地各学校广泛发动有条件的学校通过普法网(青少年普法网网址: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我省教育系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要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要统筹做好宪法宣传周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请各地各学校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统计本地本学校参与“宪法晨读”的学校数量、学生人数,及时总结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同时填写本地本学校“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政法处,请于12月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bz@haedu.gov.cn。联系电话:0371-69691272。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2.“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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