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2-11-21 15:4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2〕267号)要求,经高校申报、会议评审、学校答辩,拟认定河南农业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等13个中心为我省第三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河南警察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4个中心为我省第三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培育),培育期1年,1年后进行考察验收,经考察验收合格后,认定为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 话:0371—69691855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

  邮 编:450018


  附 件:1.河南省第三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名单

  2.河南省第三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培育)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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