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示范校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基〔2022〕339号
2022-11-03 14:24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5号)精神,经各地推荐、专家评议、网上公示,认定郑州市金水区等15个县(市、区)为河南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等115所学校为河南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被评为示范区、示范校的县(市、区)和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双减”政策、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育人体系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践行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创新教学方式,推广优秀教学成果,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