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国家级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2〕669号

2022-11-03 14:1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学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决定建设一批国家级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建设一批国家级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32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国家级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地构成

  基地由我省高水平学校、大中型企业等多要素构成,包括1个牵头单位、3至6个核心成员单位和若干一般成员单位。其中牵头单位应为高等职业学校或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普通高校。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对照教师司函〔2022〕32号各项遴选条件,按要求组建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准备申报书(附件2)、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佐证材料,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条件、分配指标、工作要求等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排序向教育部推荐。

  (二)牵头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联合成员单位准备材料,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各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可靠。同一单位不得同时牵头组建2个及以上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牵头建设单位以及河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参与的基地优先推荐。

  三、材料报送

  牵头申报单位将申报书、佐证材料和申报单位汇总表 PDF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打包发送至pangman@jyt.henan.gov.cn邮箱(因疫情原因,只报送电子版材料)。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10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庞曼、张云 0371-69691788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建设一批国家级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32号)

  2.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申报书

  3.申报单位汇总表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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