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教育相关工作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2022-10-26 09:16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发展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政法〔2022〕27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办政法〔2022〕311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和全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项目等遴选工作。经各地各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网络答辩、征求意见、综合评议等环节,拟确定20所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25个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项目。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
联系电话:0371-69691850(中小学),69691657(高校)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0室
附件: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项目拟入选名单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