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排查整改活动的通知

教办发规〔2022〕347号

2022-10-21 15:4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压实主体责任,为迎接省级和国家后评估打好基础,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排查整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情况

  对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58号)要求,检查控辍保学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1. 联控联保落实情况。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机制是否完善;是否成立政府牵头,教育、乡村振兴(扶贫)、司法、公安、人社、残联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居(村)委会、学校参与的联合劝返工作组,细化工作流程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做到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有力、高效运行。

  2. 动态监测落实情况。是否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专门督查等方式对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排查,对在校生进行人籍比对排查,严格落实“人籍一致”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变动管理,做到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是否每季度开展一次疑似辍学学生排查整改工作,向省教育厅报送排查情况;是否做到“一生一表一档案”;是否存在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辍学管理问题。

  3. 过程管理落实情况。控辍保学工作过程管理是否完善,能否严格落实台账信息、劝返工作记录、送教记录、部门函件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是否实时跟踪关注学校工作台账变化情况,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做到控辍保学常态清零;是否已向履行全部劝返程序但仍不返校的学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后是否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劝返复学专项行动。

  (二)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对照《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函〔2022〕320号)要求,检查资助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1.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核查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应助尽助”“应发尽发”。

  2. “两卡”工作落实情况。核查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两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一是“两卡”内容是否全面,即:“明白卡”是否讲清楚学生在本地本校可享受的全部资助政策;“温馨告知书”是否写清楚学生学年内已经享受到的全部资助(包含今年春季学期和去年秋季学期)。二是“两卡”发放时间、对象是否准确,即:“明白卡”是否于今年秋季学期初由学校发放至全部学生的家庭;“温馨告知书”是否于今年春季学期结束时由学校发放至全部受助学生的家庭。三是“两卡”发放方式、回执留存是否符合要求,即: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的“两卡”是否以纸质方式向学生家庭告知、本村帮扶干部是否在回执上签收。

  3.资助政策宣传情况。核查“32211”资助宣传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利用线上线下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宣传工作。

  (三)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

  乡村学校建设情况、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待遇保障情况等有关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6日,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内容,深入检视自身不足,全面补齐短板弱项。

  (二)交叉互查阶段。11月7日--11月18日,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开展“推磨式”交叉互查,对2022年以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进行把脉问诊,要列出问题清单,并形成各县(区)检查报告向市教育局和被检查县(区)反馈。

  (三)问题整改阶段。11月21日--11月25日,针对各地检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县(区)教育局要形成整改报告并向市教育局备案。

  (四)实地抽查阶段。11月7日--11月25日,省教育厅将组建工作小组,对各地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政治大年,党的二十大隆重召开,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事关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好推进落实、找准关键环节和节点,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转变作风,较真碰硬。各地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克服松劲懈怠、盲目乐观的思想认识,避免“做样子”“走过场”,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地要严格落实、认真履责,把本次排查整改当成“年终大考”来对待,特别是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挂牌督办县、被巡视县和一些信访问题重点县要加强督导,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排查整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将计入各地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实绩。

  请各省辖市教育局将排查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反馈至省教育厅(pdf版本和word版)。

  联 系 人:夏青,69691852;屈秀伟,13613834506

  邮 箱:jyt07099@163.com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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