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的通知

教体卫艺函〔2022〕645号

2022-10-14 09:4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推进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加强新时代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1〕309号)安排,决定面向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自评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1月7日前

  现场复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标准

  具体标准按《2022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细则与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见附件1)执行。

  三、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工作分为“自评材料报送”与“现场复评”两个阶段。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7日为“自评材料报送”阶段,各校要成立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按要求逐项填写《评分表》(附件1)和《学校公共体育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撰写本单位学校体育工作自评报告。

  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进行“现场复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复评工作包括:专家组根据《评分表》查验各项指标支撑材料、实地调研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听取院校工作汇报和专家组现场向学校反馈评估结果,对有待加强和努力方面提出要求。

  评估工作结束后,我厅将对各校最终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总结五年来学校体育工作,撰写学校体育工作自评报告、填写附件表格,于2022年11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zhengxianchang@hafu.edu.cn,邮件名称为学校全称。

  材料报送联系人:郑先常 13676927807

  省教育厅联系人:冯 喆 0371-69691752

  苏 亮 13525599202

  (二)凡未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均列为本次评估不合格学校。

  (三)本次评估是对全省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体育工作的一次综合性评价。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总结经验,查找补足,积极准备迎评工作,切实做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充分发挥体育教育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1.2022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细则与评分表

  2.学校公共体育教师基本情况表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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