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示范校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2-10-12 15:0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5号)要求,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拟认定郑州市金水区等15个县(市、区)为河南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等115所学校为河南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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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