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河南省高等学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示范书院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办高〔2022〕336号

2022-10-12 13:3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发掘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我省高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更好地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探索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教高〔2021〕17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豫高发〔2021〕145号),省教育厅决定立项建设一批河南省高等学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示范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整体规划、择优遴选、示范引领、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支持全省本科高校实施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性书院,着力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堪当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为河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申报范围

  我省本科高校已经实施书院制育人模式1年及以上的书院。

  三、申报条件

  1.育人导向鲜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探索五育并举、双院协同、通专融合、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更好地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面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组织架构健全。制定符合校情的《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书院的内部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及核心要素明确,建设有完备的党团组织,人员配备完整。

  3.条件保障充分。形成良好的书院制改革环境,在基础设施、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网络平台等方面的保障充足,书院设置有办公区域、公共活动空间、生活休闲区域、必要的设施设备、专门的经费预算。

  4.导师队伍有力。建立辅导员导师、学业导师、社会导师、朋辈导师等能引导学生思想成长、个性发展、学业进步、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导师队伍。

  5.文化氛围向上。有明确的书院主题、独具特色的书院品牌以及文化标识,通过显性或隐形的书院文化,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与良好的行为养成,促进学生更加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6.育人体系完善。书院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主题特色文化制定,有明晰的书院发展目标、战略定位和教育理念,有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完善的制度体系和配套的改革评价机制。

  7.协同机制畅通。构建学院、书院“双院制”协同育人新机制,学院、书院之间职责分工明确,建立有“双院”联席会等协商机制、双导师协同育人机制,彼此之间配合默契、相互支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限额。立项建设示范书院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各高校需对照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研究确定申报书院,每校不超过2个。

  2.申报材料。各高校根据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实际,认真填写《立项建设河南省高等学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示范书院申报汇总表》《立项建设河南省高等学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示范书院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汇编成册。

  3.申报时间。各高校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河南省高等学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研究指导中心(新郑市人民路168号郑州西亚斯学院)。同时将汇总表、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加盖学校公章的PDF格式以及汇总表的Excel格式)发送至shuyuanzhongxin@sias.edu.cn。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教育厅高教处白威涛、焦阳,0371-69691033;河南省高等学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研究指导中心刘东伟,18637190616(微信同号);王康康,18538306287(微信同号)。


  附件:1.立项建设河南省高等学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示范书院申报汇总表

  2.立项建设河南省高等学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示范书院申报书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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