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省级创新创业学院、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办高〔2022〕329号

2022-09-30 18:0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省计划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双创学院”)、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全省本科高校,重点围绕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师资培训等工作,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遴选建设10个双创学院;重点围绕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筛选、培育、孵化创新创业项目等工作,整合校内外实践资源,遴选推荐10个实践基地,打造区域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区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二、建设任务

  (一)形成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本模式。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实践教育有机融合,与“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度结合,深入探索问题导向型、项目引领型的教育教学模式,建设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优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有效统筹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汇聚各类政策、场地、人力、资本等资源,强化区域内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互促互补,实现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三)健全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同优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和实践训练体系,建设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创新创业导师和实习实践导师团队,共同打造全要素、开放式、便利化、共享型的项目孵化平台。

  (四)提升服务区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力。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整体谋划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发挥双创学院和实践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性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服务区域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遴选方式

  双创学院和实践基地由各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材料会评、答辩和实地考察综合评定。主要程序如下:

  (一)高校申报。符合入选条件的高校结合优势特色,确定服务区域、工作目标,并填写《河南省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书》(见附件 2)、《河南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报省教育厅。双创学院、实践基地每所高校申报限额各1个(可同时申报,也可单独申报其中一项)。

  (二)材料评审及答辩。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标入选基本条件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会评,择优进入答辩和实地考察环节,综合遴选最终确定拟认定高校名单。

  (三)公示。省教育厅将拟认定高校材料在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

  四、工作要求

  各申报高校要高度重视,对照《河南省创新创业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入选基本条件》(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建设计划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具备较高的可执行性。2022年10月15日前将对应建设任务书、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各一份,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可邮寄,仅限EMS);对应电子版word文档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申报汇总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 刘克桥 姚书科

  电 话:0371-69691869

  邮 箱:gaojiaohn@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轻工业大学东风校区办公楼416房间(林琳,0371-66080653)


  附件:1.河南省创新创业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入选基本条件

  2.河南省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书

  3.河南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任务书

  4.河南省创新创业学院、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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