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尺 抓好“一号工程”做好“时代答卷”
商丘市把“双减”工作作为“一号工程”,瞄定“一年内有效减轻、三年内成效显著”的工作目标,坚持校外治理与校内提质联动、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并进,做好“增”的文章,提高“减”的效果,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聚焦“三个提高”,答好校内减负增效题
提高作业管理水平,破解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难题。着力构建作业管理体系,出台了《商丘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十要十严禁”》《商丘市中小学“五项管理”和校内减负工作负面清单》等系列文件,完善作业管理办法,严控作业总量和时长。落实作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作业统筹协调机制和批改反馈机制。着力优化作业设计体系,围绕作业设计、作业内容和作业形式三大关键点,分层分类布置基础性、探究性作业,设计弹性、个性化作业,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完善作业监控体系,以督导考核为重要抓手,将作业布置、作业批改、作业负担等情况作为校内减负工作的督导内容之一,实现作业管理督导常态化。
提高考试管理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考试压力。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对考试难度合理控制,对考试结果科学运用,不排名、不公布,不以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打造全面育人新天地。在落实“5+2”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完善实施方案,推动形成“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制定了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加强课后服务收费指导。发挥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专业机构作用,以课后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强化“三个严格”,答好校外培训治理监管题
严格审批登记。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管理的通知》,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制定了《商丘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行为规范和“二十条禁令”》,坚决整治和严厉打击了违规或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同时,积极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开展文化艺术、科技和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截至目前,商丘市原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217所,其中学科类152所,现已全部注销,非营利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100%。
严格日常监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2年暑期专项行动,查处非法学科类培训机构86所,已全部依法取缔。公布商丘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风险管控。建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全程监管培训机构资金流动情况,做到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同时交纳风险保证金50万元,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实现预收费监管和风险保证金占比100%。建立《商丘市校外培训工作监测指标台账》《督导半月报》等数据报送制度,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监管、预收费监管、举报查处、广告管控等进行动态监管,加大对“爆雷”“冒烟”机构排查和查处力度,已排查“爆雷”“冒烟”机构220家,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着力“三个推进”,答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题
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多层次流动机制,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交流轮岗,有效盘活城乡教师资源。实行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表优向农村教师倾斜,激发农村教师工作热情。设立商丘市市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对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县、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每年奖励资金600万元。进一步营造了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坚持“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推进集团化办学。创新探索集团办学模式,采取“名校+薄弱校”“名校+乡村校”“名校+新建校”等形式实施集团化办学,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商丘市教体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