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豫教工委办〔2022〕50号
各研究生培养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改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组织模式,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原始创新和“四个服务”能力,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决定启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坚持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布局和建设一批具有河南特色、促进学科交叉、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推动国际交流的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为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声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首批遴选认定5-8个实验室进行试点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之路,结合我省实际形成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范式,积累建设运行经验。每轮建设周期为5年,第3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退出建设行列。在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
1.依托高校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具有较强的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实力,在“双一流”建设、科研改革创新、培育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方面成效明显。通过文理交叉研究,已取得显示度高、认可度强、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的重要学术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
2.依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特色和优势明显,学科规划和重点建设方向清晰,具有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实践性研究的学科基础。
3.实验室能够组织学科交叉研究,推进文理学科交叉融合,至少涵盖2个(含)一级学科,其中主要依托学科须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
4.实验室原则上为学校相对独立的二级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运行有序,具有专职管理人员,拥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使用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未来发展规划清晰,成效可预期。
5.实验室应具有满足研究需求、长期积累、来源合法、渠道稳定的海量数据资源,数据管理安全可控,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有关系统安全等级备案。能够自主设计开发建设相关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数据分析、处理和研究能力独树一帜、体现创新,在本领域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6.实验室应具有结构合理、学科交叉、梯队衔接、人员稳定的高水平复合型科研队伍,专兼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含具有实验技术和方法专长的专职研究人员)。
7.实验室负责人应是本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突出的科研能力、优秀的管理能力和充足的研究精力,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8.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办公条件、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保障条件,原则上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具备充足且先进适用的实验仪器设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及相应的实验环境。有稳定的经费资助渠道,每年学校固定支持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9.实验室应具有开放性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协同和集聚校内不同学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源,开展联合建设或联合攻关。具备社会服务条件,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国际交流方面有较好基础。
10.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师德师风和学术生态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没有不良记录。
11.已列入教育部或其他部委建设的实验室不在此次申报和遴选范围。
四、申报限额
本次实验室试点建设面向省内各研究生培养高校,“双一流”高校每校限报2个,其他高校每校限报1个。
五、申报要求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申报资格要求进行申报。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涉密材料一律不得提交。申报的实验室应已建设运行,杜绝临时拼凑。
报送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书》一式10份、支撑材料复印件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jiao@jyt.henan.gov.cn(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学校+实验室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2022年10月13日
报送地点:郑州市格瑞芙酒店2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 娇 0371-69691987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