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教高函〔2022〕619号

2022-09-27 17:4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本科高校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省内普通(职业)本科高校。

  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国家平台数据是学校教学评估、专业认证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是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与预警的主要参考。数据填报工作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年度任务,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准确。

  (二)确保质量。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关系到对各高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请各高校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严禁弄虚作假。“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为http://udb.heec.edu.cn,教育部评估中心为数据填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22年9月15日—11月20日,完成监测数据网上填报。评估中心将基于填报数据,对2023年参加本科评估高校形成数据分析报告。第二阶段,2022年10月15日—11月30日,有关高校对本校数据分析报告进行确认,用于本科评估工作。

  三、其他

  各高校要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认真细致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如存在数据填报错误等情形,高校可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教育部教学质量评估评估中心审核通过后提供一次更新完善数据的服务。

  联系人:陈庆峰 赵万勇

  电 话:0371—69691855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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