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的通知

教办资保〔2022〕287号

2022-09-02 09:0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我省教育数字化转型和“互联网+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信息化发展体系,健全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机制,开展数字化循证决策,促进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提升,根据河南省《2022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和《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试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试测准备阶段:2022年9月19日—10月14日。

  正式测评阶段:2022年10月24日—11月19日。

  二、测评范围及对象

  全省各中小学校全体专任教师(不包括幼儿园教师)。

  三、测评方式

  测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地教育局统筹组织被测人员,通过电脑、平板电脑或手机等终端设备参加测评。

  参加测评人员需注册并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以下简称“省平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系统”,在线填写问卷。

  实施原则、工作内容、结果应用等具体测评办法详见《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试行)》(教电教函〔2021〕758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是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局作为本地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组,制定本地区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定工作联络员。

  各地须于9月19日前将本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附件1)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一并发送至测评工作邮箱,并安排联络员加入相关微信群,方便沟通交流。

  (二)周密部署

  省平台于9月19日—10月14日专设试测准备期并开放绿色服务通道,各地须在此期间及早安排工作。

  1、组织核对学校名称准确无误。省平台向各地提供“国家教育资源服务体系”中已通过认证的学校名单,各地务必认真核对。如发现学校机构信息与实际不符,须在试测期内尽早组织学校登录“国家教育资源服务体系”进行信息更正。具体操作流程:登录网站system.eduyun.cn,从“帮助中心”下载“公共服务体系学校(机构)信息确认表”,据实填写完整并盖章,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国家平台工作邮箱4008980910@b.qq.com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国家平台技术人员完成信息修正,并将信息同步至省平台。

  2、上报信息。各地教育局须将确认后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础信息统计表于10月14日前(竖版Excel格式,样表见附件2)发送至测评工作邮箱。

  3、提前组织参评教师登录试测。(1)组织教师登录省平台自检自查个人账号、密码,确保登录顺畅;(2)确保教师进入测评系统时所选学校名称准确无误,为所属学校唯一经过认证的名称(如有工作调动需修改所属学校,需登录省平台,进入“个人空间”在“常用应用”模块中通过“体系通”应用进行修改);(3)组织教师进行流程试测。

  (三)科学引导

  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的功能和价值,一是对区域教师信息素养整体状况做问题诊断,二是通过增值性评价追踪教师个人信息素养成长性变化。测评功能和价值能否正常发挥,能否进一步科学助推区域信息化发展和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建立在测评数据准确有效的基础上。各地、各校要提高认识,在测评答卷环节正向引导教师客观作答,保证测评结果客观、准确、有效。

  (四)全力组织

  为保障测评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地根据全省测评时间总体安排(见附件3),明确分工、加强组织、责任到人,严格按时、合理分批组织教师开展测评工作。在测评实施过程中,如对测评内容、方法及技术平台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申老师 0371-66314317 66322059

  技术咨询:屠老师 0371-66360267

  国家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平台咨询:400-8980910

  测评工作邮箱:hnszjy2022@163.com


  附件:1.各地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2.各地中小学校名称及专任教师人数统计表

  3.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时间总体安排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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