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小学教师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示范县(区)的通知

教办师〔2022〕272号

2022-08-24 17:0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示范县(区)的通知》(教办师〔2022〕137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市县初评、省级评审复核,省教育厅认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100所、示范县(区)10个,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加大对示范县(区)、示范校的支持力度,以示范建设引领区域内中小学校信息化发展和成果转化。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典型经验展示和交流活动,宣传推广各地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成效,并加强对示范县(区)、示范校的动态管理。

  各示范县(区)、示范校应继续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教师〔2019〕869号)要求,不断深化应用,凝练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省能力提升工程2.0提质增效。


  附件: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县(区)名单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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