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17 11:30 【浏览字号: 来源: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177号)要求,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和答辩,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10个创新团队为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教社语〔2020〕299号)规定,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创新首席专家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见附件2),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8月20日前一式三份报(寄)送至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tanglei@jyt.henan.gov.cn。

  二、创新团队建设期间至少整理并提交2次3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报送时间为建设期的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成果要报》要反映研究中最新、最有价值的研究观点和成果。教育厅将根据成果情况呈送省委、省政府领导或相关实际决策部门。

  三、创新团队建设期间需要对首席专家、项目名称、团队骨干、最终成果形式等作出调整、变更的,首席专家须提交事项变更申请书,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教育厅审批、备案。

  四、创新团队建设期一般为3-5年。考核基本要求如下:在国内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被CSSCI权威核心期刊收录;新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及以上;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2项及以上。创新团队建设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单独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五、创新团队拨付首批建设经费15万元,建设期满达到基本要求的,拨付第二批资助经费,未达到考核基本要求的,不再拨付经费并予以通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655。

  附件:1.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名单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