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
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社语〔2022〕253号

2022-08-12 17:5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民族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军分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宣传部、国家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活动结束后,请各地、高校、厅直属学校和有关部门于9月25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邮箱。

  联 系 人:唐磊

  联系电话:0371—69691759

  邮 箱:tanglei@jyt.henan.gov.cn


  附件: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河南省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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