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集团拟认定对象的公示
2022-08-11 09:47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集团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过自查自评、县级初评、市级复评、省级评审等环节,拟认定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等100所教育集团为首批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集团。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认定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371-6969189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0室
邮 编:450018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