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教材选用备案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2〕453号

2022-07-29 17:3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职业院校教材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全省职业院校2021-2022学年两个学期实际选用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拟选用的教材(含境外引进教材、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等)等。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填报。各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按要求汇总填报本校2021-2022学年两个学期实际选用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拟选用的教材信息备案表(附件1、2、3),备案表内容包括教材基本信息及使用情况。

  (二)各地备案。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将本校教材选用情况报各市(县)教育局备案,各市(县)教育局应依据学校备案情况加强教材选用使用监管。

  (三)省级备案。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将本校教材选用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市(县)教育局将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选用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报送要求

  1.各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于8月8日前,将教材信息备案表报各市(县)教育局。

  2.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于8月8日前,将教材信息备案表(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点,Excel版备案表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市(县)教育局于8月11日前,将本地汇总的教材信息备案表(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点,Excel版备案表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各选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教材管理责任,及时备案教材选用情况。各地、各院校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国家和省教材管理有关精神,全面落实教材编写(修订)、审核、出版、选用使用等有关责任,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

  四、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

  刘东洋 王真真 0371-69691878

  2.高职学校材料报送:

  石景艳 13938259088

  EMS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58号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教务处

  邮 箱:zcjc@jyt.henan.gov.cn

  3.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省属中职学校材料报送:

  赵丽英 0371-65900316

  邮寄地址:郑州市顺河路29号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420室

  邮 箱:zcjc@jyt.henan.gov.cn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信息备案表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信息备案表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拟选用教材信息备案表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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