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本科高校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高函〔2022〕445号

2022-07-28 17:2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校:

  为系统提升本科高校教学管理服务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推动师资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厅决定实施本科高校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方式

  (一)培训内容

  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新目标、新要求,示范性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发展理论研究、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教学管理者能力提升、教师发展培训、校本培训;师德师风、专业素质、智慧教学能力提升等,通过典型引领、交流研讨,有效提升我省本科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质量。

  (二)培训方式

  专题讲授+交流研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二、培训批次时间

  培训分为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培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培训者培训、教务处长培训及教师教学发展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等5种类型。具体培训批次、对象安排见附件1。教务处长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举办单位

  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师范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黄淮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承办,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管理服务中心协办。

  四、组织实施

  (一)做好学员选派。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养培训和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培训项目的动员组织工作;要加大经费投入,组织开展好校级培训,确保全校教师都能参加相应的培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

  (二)加强培训管理。各承办高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加快培训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要严格过程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提升培训效果。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做好资源建设、绩效评估和成果总结。对培训完成经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严格经费使用。项目培训由教育厅专项经费支持,学员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等从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四)强化疫情防控。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参训人员所在高校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责任,提前做好流行病学史筛查和健康监测。各承办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五、有关要求

  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原则上每个培训班选派2人,各培训班人员不重复培训。请于8月5日前将《2022年本科高校教师培训示范性项目参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填写完毕,Excel电子版和盖章后扫描电子版报送项目承办高校电子邮箱。

  1.河南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陈庆峰 赵万勇

  电话:0371-69691855

  2.河南师范大学教师中心联系人:祁巧艳

  电话:0373-3327002,13569431462

  邮箱:hnsfdxjfzx@163.com

  3.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马瑞

  电话:0371-86608205,13253304265

  邮箱:jspxk@zzuli.edu.cn

  4.黄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徐君

  电话:17657906892

  邮箱:jsfzzx@huanghuai.edu.cn

  5.黄河科技学院教务处联系人:贾辉

  电话:13140037096

  邮箱:250797936@qq.com


  附件:1.2022年本科高校教师培训示范性项目批次安排表

  2.2022年本科高校教师培训示范性项目选派学员汇总表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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