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系列专项培训班的通知

教体卫艺函〔2022〕427号

2022-07-25 11:0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豫办[2022]7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我省中小学美育课程和活动质量,经研究,我厅将继续开展2022年全省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系列专项培训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本次系列培训班共四期,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师范大学(7月27日—8月1日)、(8月4日—9日)承办两期戏曲教师专项培训;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承办舞蹈编创(7月29日—8月3日)、合唱指挥(7月29日—8月3日)专项培训。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培训班每期60人,培训对象为各地市师德良好,业务水平较高,在当地能起到骨干作用的普通中小学在岗美育教师,且在本地中小学校内担任社团指导或在市(县、区)级以上展演活动中获得指导奖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参加河南师范大学第一期戏曲培训班的学员应为各地县级(含)以下农村中小学美育教师;参加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舞蹈编创、合唱指挥培训班的学员应为2021年度省级同类培训班已报名学员。

  三、培训内容与课时

  戏曲教师培训将围绕戏曲知识讲座、河南地方戏音乐特点、戏曲经典剧目赏析、经典唱段学习、身段学习,以及观摩和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手段进行。理论课程12学时,实践课程20学时,观摩研讨与鉴赏课程12学时,共计44学时(参训学员实践课服装需自备)。

  舞蹈编创培训将以当下前沿中小学校园舞蹈教学理论、编导技法教学、校园舞蹈主题创作、舞蹈作品排练、参训学员舞蹈作品指导等为主要内容,采取理论、技法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手段进行。理论课程20学时,实践与观摩课程20学时,共计40学时(参训学员需提交本校学生舞蹈团两年内舞蹈作品一件;实践课服装需自备)。

  合唱指挥培训课程紧紧围绕合唱教学的理论、实践以及参赛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和中小学生合唱团排练等方面进行拓展和提高。理论类课程20学时,实践与观摩课程20学时,共计40学时(参训学员需提交本校学生合唱团两年内演唱的合唱作品两首)。

  四、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参训学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授课教师的往返交通、食宿及课时费均由主办单位承担。

  五、有关要求

  1.此培训项目学时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培训作为当地中小学美育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地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级培训班项目设置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参训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切实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

  3.7月13日以来,有郑州市金水区、驻马店泌阳县、平顶山舞钢市、信阳息县、兰考县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暂不参加培训(根据疫情形势再做调整);参加河南师范大学戏曲培训的学员需提前关注微信公众号“放新办”,做好社区报备;参加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培训的学员须提前通过“豫事办”APP或“郑好办”APP进行报备;所有参训学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近14天内没有到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一周内健康监测身体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学员往返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往返途中个人防护;报到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看健康码、行程卡,报到当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培训结束返程前做一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学员培训期间学员要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和核酸检测等要求,做好培训期间闭环管理,减少外出,做好防护,不外出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4.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要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精心制定培训方案,优化课程设计,选聘优秀授课教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参训人员的学习、生活安排,切实加强学员疫情防控管理与安全管理,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省辖市、直管县(市)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参训人员报名表扫描件和Word文件报送至承办单位,并通知参训学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到。


  附件: 1.河南省中小学戏曲教师专项培训班名额分配

  2.河南省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班课程安排

  3.河南省中小学戏曲教师专项培训报班名表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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