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审查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2〕508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纠风办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二〔2012〕8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函〔2022〕236号)精神以及相关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对部分学科教材版本配套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送评范围
1.列入我省使用的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小学科学(六年级上下册)教材配套的教辅材料。
2.根据2017年课程标准修订编写的普通高中二、三年级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和数学(人教版、北师大版)、英语(人教版、北师大版)、地理(人教版、湘教版)、物理(人教版)、化学(人教版、鲁科技)、生物(人教版)配套的同步练习册。
3.根据2017年课程标准修订编写的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历史图册和历史、地理填充图册。
4.凡教材内容修订的相应配套教辅材料(已列入河南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或重新修订的教辅材料也必须送评。
二、报送要求
1.送评教辅材料须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标准号:GB40070-2021)标准要求。
2.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或图册,均须提交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人授权书(授权河南区域)及复印件。教科书著作权人编写出版或与他人合作编写出版并共享教辅材料著作权的同步练习册,须提交教科书著作权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送评单位应当具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报送的配套同步练习册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列入出版计划),报送的地图册、填充图册,除需依法取得著作权人授权外,还应依照《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等有关法律,取得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图审核批准通知书》及审图号〔GS(××××年)×××号〕。
4.同步练习册印张原则上不得超出所配套的教科书印张数。
5.送评配套同步练习册或图册按学段分学科、分版本分别报送。送评样书一式5套,并提供所配版别教材一套。参加评议教辅材料均为白皮书,仅显示教辅材料名称、所配教材学科版别、适用年级、上下册基本信息,不得显示送评教辅单位、出版社或编写人员等相关信息。送评的样书不再退回。
6.送评教辅材料,须提供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出版单位出版相应教辅材料的出版资质批件及复印件,教辅材料的出版证明或准予出版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7.报送教辅材料,须按要求填报附件1至附件5。
8.所有材料务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送至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材料报送人必须亲自将所有材料一次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联 系 人:李芳,原忠,0371-69691893
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0
附件:1.河南省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登记表
3.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请暨承诺书(样本)
4.河南省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材料报送清单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