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办师〔2022〕228号

2022-07-11 09:0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乡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助力乡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七届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以下简称“省乡村教师优质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学科

  本届省乡村教师优质课评选学科为:小学数学、初中道德与法治、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

  二、奖项类别

  奖项分优质课教学奖和辅导教师奖2个类别。具体设置为:

  (一)优质课教学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次,其奖次比例分别为20%、40%、40%。

  (二)获得优质课教学奖一等奖、二等奖的,设辅导教师奖,在优质课教学奖励证书上填写辅导教师的姓名(限1名)。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乡村是指城区、县城所在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全省乡村初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含城镇支教交流教师),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 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业务素质好,教学能力强,教学有特色;

  (四)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相应的学历层次,符合中小学 教师专业标准要求,身心健康,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五)参评学科的专任教师,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 年以上;

  (六)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四、评选标准

  省乡村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2024年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基研〔2019〕261号)制定评选标准(见附件2)。具体评选时,评选学科可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学科评选细则。

  五、评选程序

  省乡村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采取县(市、区)、省辖市、省逐级评选。县(市、区)、市级评选工作于2022年9月前完成。2022年10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省级评选。

  (一)县(市、区)评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县级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乡村教师参加市级评选。

  (二)市级评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以下简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市级评选,根据各地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一、二、三等奖候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三)省级评选。

  1.省级评选增加材料评选环节,对各地推荐的所有一、二、三等奖候选人员,均要求报送“课堂实录”参加集中评选,届时通过省乡村教师优质课评选电子申报系统上报,开通时间另行通知。参评教师上报材料,应包括参评教师所讲课(课题不限,由参评教师自定)的教学设计(以Word形式呈现)、教学课件(以PPT形式呈现)、课堂教学过程实录,一等奖、二等奖候选人还须提交辅导教师点评。课堂教学过程实录要真实、完整地记录参评教师所讲课的课堂教学活动过程,不得无生上课,时长40~45分钟;课堂教学过程实录前加上片头,片头文字信息包括教材版本、学科、年级、课名、主讲教师等;辅导教师(标明姓名)点评视频时长5~10分钟。

  2.对各地推荐的省级一等奖候选人按现场评选60%权重、材料评选40%权重计算总成绩。现场评选以模拟上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评选顺序由参评教师抽签确定,模拟上课课题由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指定。现场评选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课题范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确定评选等次

  (1)专家评委会根据材料评选成绩确定上报二等奖、三等奖候选人是否合格,对不合格者予以降级或淘汰;

  (2)对上报一等奖候选人按现场评选加材料评选总成绩排名,按20%规定奖次比例确定一等奖,未获一等奖者,根据其总成绩确定其奖级或淘汰。

  六、纸质材料报送

  (一)登记表。各地须报送每位参评教师的《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3),登记表一式2份,要按照格式要求把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市基础教研部门评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登记表最下面两栏(省级参评课题、评选等次、辅导教师及评语)无需填写。

  (二)汇总表。各地须报送《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推荐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表一式2份,分学科、学段进行信息汇总,确保每位参评教师的信息与登记表一致。汇总表经各地基础教研部门评委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保持一致)发送至邮箱hnsjyspjb@163.com。

  (三)公示材料。各地需提交推荐参加省级评选教师的公示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四)报送地点:纸质材料于9月20—30日报送至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12号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421室。联系人:刘 超 电话:0371-62005220。

  七、评选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乡村优质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教师(师训)部门负责评选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基础教研部门负责乡村优质课评选实施工作,按学科成立学科专家评委会,具体组织开展评选活动。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参评教师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参评教师符合参评条件,不属于乡村教师的不得参评。对于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乡村教师优质课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报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肖向毅 刘海涛,电话:0371-69691017。

  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相关学科联系人:刘富森(小学数学,电话:0371-62005299);杨伟东、王永玉(初中道德与法治,电话:0371-62005279 62005230);王超智、韩顺成(中小学信息技术,电话:0371-62005296 62005298);张晓华(中小学音乐,电话:0371-62005289);马饮川(中小学美术,电话:0371-62005272)。


  附件:1.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推荐指标分配表

  2.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标准

  3.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登记表

  4.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推荐人员汇总表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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