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
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教高〔2022〕204号

2022-06-24 18:1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校:

  为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项目,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开展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的通知》(教办高〔2021〕343号)要求,经高校申报、网络初评、会议评审和现场答辩,决定立项建设郑州大学“网络安全攻防虚拟仿真项目”等258个教学项目为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河南工业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群”等39个课程群为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郑州轻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3个中心为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完善体系建设。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将建设和使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课程群、中心作为构建新型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化建设,不断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新体系。

  二、保证建设质量。各建设高校要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政策、经费保障,持续加强管理,确保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钻研项目内涵,努力建设满足信息化实验教学需求、特色鲜明、推广价值高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打造出更多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课程群建设单位要做好组织规划,统筹好群内项目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运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中心建设单位要强化场地、资金、运维等基本保障能力,对所属课程群和项目合理布局、集中管理、开放共享,支撑实验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三、实现共建共享。各高校要加强实验教学资源共享力度,避免重复建设,共同搭建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和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运行平台,加强数据安全和师生个人信息保护,建立稳定安全、开放共享的可持续运行模式,实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共享共用,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师生实验教学需求。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省级平台的建设,受教育厅委托对立项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持续建设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管,已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与省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附件:1.河南省2021年度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立项建设名单

  2.河南省2021年度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立项建设名单

  3.河南省2021年度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名单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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