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定向培养军士招生报考须知

2022-06-20 11:16 【浏览字号: 来源:

  为做好全省2022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2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46所地方高校2022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武警部队、军委国防动员部等单位招收定向培养军士2557人(含女军士31人)。有关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类别”标注为“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具体计划详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考试之友》。

  三、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7月4日8时至6日18时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填写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

  四、政治考核

  考生户籍地在河南省内的,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非河南省户籍的,由毕业中学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中普通义务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实施。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于6月24日前到政治考核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考生规范填写个人信息。6月25日至7月6日,县(市、区)公安机关集中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结束后,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所有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及《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上报省辖市征兵办公室。考生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复议。

  五、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辖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征集义务兵体格检查标准及办法组织实施,时间为7月11日至18日。

  7月7日,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征兵办公室依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格检查对象,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可于当日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查询各招生院校体格检查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省辖市体格检查时间及地点、联系人,第一志愿达到招生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各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

  意向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在普通高招统一考试结束后至参加体格检查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户籍所在市、县。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考生体格检查前须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河南省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填写体格检查前14天内健康状况,并就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作出承诺。各省辖市征兵办公室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下组织体格检查工作,展开前须检查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并测量体温。凡体格检查前14天以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史,出现过发热、咳嗽等症状,健康码和行程码非绿色,或当日体温超过37.3℃等情况的考生,必须对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确认阴性结果后可允许参加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存有异议的,可现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体格检查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7月24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便民服务大厅网站(http://bmfw.haedu.gov.cn)自行查询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六、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调档比例要求,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招收部队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八、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的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九、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附件河南省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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