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基〔2022〕159号

2022-05-25 15:1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现将《河南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9日

河南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及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推动广大中小学生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文化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与内涵,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学校有序深入开展,不断丰富中小学校德育内涵,提升中小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

  二、工作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个环节,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人格,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实施原则

  (一)注重传承与创新。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既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又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不断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二)统筹教学与实践。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学科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又要注重发挥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重要作用,在实践活动中有效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内涵。

  (三)加强协作与配合。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既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又要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教育合力。

  (四)兼顾差异与衔接。坚持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既要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区分层次,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又要加强各学段的有机衔接,逐步推进,形成系统的教育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引导中小学生以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理解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语言习惯、文化传统、思想观念和情感认同,积极践行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符合时代要求的道德规范、思想品格和价值取向,培养中小学生做有文化、有内涵、明智慧、爱中华的中国人。

  (二)开展家国情怀教育。着力引导中小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深刻认识中国梦的伟大意义,增强国家认同,培养爱国情感,树立民族自信,形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的共同理想追求,培养中小学生做有自信、懂自尊、敢担当、能自强的中国人。

  (三)开展社会关爱教育。着力引导中小学生感悟传统人文精神,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关系,学会心存善念、理解他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关心社会、尊重自然,培育集体主义精神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慈善的良好风尚,培养中小学生做高素养、讲文明、有爱心的中国人。

  (四)开展人格修养教育。着力引导中小学生践行中华传统美德,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坚韧豁达、奋发向上,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思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养中小学生做知荣辱、守诚信、明是非、敢创新的中国人。

  五、重点任务

  (一)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学科教学。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逐步实现学科课程全覆盖,构建起独具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体系。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等德育相关课程,要深入发掘和强化传统文化知识内容,让学生品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要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紧密结合,进行审美与人文教育。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外语等课程,要结合学科特点,选择有关学科领域典籍、人物故事、基本常识、历史成就等方面的内容,引导学生体会其中蕴含的民族智慧、思想方法、创造精神等,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豪感。鼓励各地各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优秀文化教育资源,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丰富学校传统文化课程体系建设内容。

  (二)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活动。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主题活动,切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小小百家讲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地域文化寻根”等活动,激发中小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开展“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班级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传统节日为重点,深入挖掘传统节日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创新形式和载体,发挥民族传统节日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开展“寻访红色足迹”红色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走访红色革命场馆、开展实践体验、红色研学等活动,培育家国情怀,增强理想信念。开展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通过参与微电影制作,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和厚重,体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和趣味。开展文化名人进校园活动,组织戏曲家、书法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走进校园,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开展课后阅读系列活动,充分发挥阅读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有效结合,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途径与方式。

  (三)充分发挥传承学校和实践基地的育人作用。持续做好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创建工作,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持续遴选优秀的、富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实施校外活动能力保障和提升项目,以“基地+”模式,进一步强化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完善以营地、基地为枢纽,实验区、实验校为支撑的研学实践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各地研学实践基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不断优化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和精品线路,加深中小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和认同感。

  (四)全面提升师资队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水平。以中小学教师学习工作室为平台,以学科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标准,引导中小学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主学习,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开展多渠道、多层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本培训、区域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水平。构建培训学分标准体系,科学规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训项目与课程,纳入培训考核,健康、有效、持续地推动教师成长。遴选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基础的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专项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五)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充分利用传统文化优势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相关科研力量,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工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探索新时代背景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理念与路径,为教师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鼓励各学科以教科研的形式,组织相关专家撰写教学评价、教学建议等相关内容,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六)着力推进优秀数字文化资源运用。运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省市两级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利用好现有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等数字文化惠民工程的资源成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开展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推动河南省语言资源汇聚加工、开发应用以及传承发展。支持和鼓励学校加强数字校园建设,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专栏,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品佳作,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趣味化,引导中小学生进行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在线学习。

  (七)积极发挥家庭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作用,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活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书香家庭 亲子共读”活动、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性活动,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倡导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形成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珍视亲情、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的良好家风。开展“传承文化好家庭”评选活动,鼓励以家庭为单位,自主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活动,提高家庭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中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落实,把加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与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合力。

  (二)强化示范引领。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特色成果展示活动,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特色品牌。各地要充分发挥特色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地区特色,认真总结优秀成果经验。

  (三)创造良好环境。各地要及时宣传报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最新进展、优秀成果、亮点特色,营造浓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氛围,创建良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环境。

  (四)完善督导评价。各地要研究制定以学校为对象的评价与考核方案,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情况纳入文明校园创建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督导、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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