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高〔2022〕138号

2022-05-10 16:3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376号)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学校校级教改立项的基础上,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决定批准郑州大学《一流化学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等1051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其中本科教育类637项(重大项目35项,重点项目287项,一般项目315项),高职教育类项目303项,高校思政课类项目61项,就业创业指导类项目50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指导、检查和验收鉴定。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相应经费投入,加强年度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二、各高校要为项目顺利推进实施提供资金、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强化激励约束,增强项目实效。省教育厅对省级重点以上项目给予重点经费支持,学校给予相应配套,并对省级一般项目给予不少于2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三、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

  四、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由学校提出变更意见,报教育厅审批。

  五、重大项目需在今年6月底前举行开题报告会,邀请相关领域国家或省内同行专家学者参加,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学校提出开题要求。开题报告会情况作为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高等职业教育项目要注重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有关要求应略高于《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教职成〔2020〕3号)的要求。

  各高校要进一步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研究新时代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措施和方法,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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