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
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教办学〔2022〕142号

2022-05-10 09:0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维护高校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格,要将学生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特别是要对存疑或不确定的预计毕业生身份信息进行严格复核,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牢牢守住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底线。准确、及时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维护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严格程序,合力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全面精准审查

  各高校要以学信网数据为依据,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学生管理、教务和学生所在院系等单位联合审定毕业生资格。要对照高校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查学生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的完成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审慎做出毕(结)业结论。高校要将本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告〔学校正式公文,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工作程序,分层次、分类别毕业生毕(结)业结论及冒名顶替审查情况等〕和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数据(依照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历即时注册数据格式)于7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三、依法依规,规范做好学历证书发放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及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高校要统一按要求采集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学历证书照片必须与学历电子注册照片保持一致;学历注册信息必须与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完整、真实、有效。严禁违反相关规定在临近毕业突击进行学生转学、转专业,严禁向身份复核未通过、违反招生规定、无学籍、空挂学籍或不具备毕业生资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 严禁以任何理由扣发学生学历证书。

  四、明确责任,强化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监管

  高校是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实行高校主要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设置公开举报电话,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和倒查。对毕业生资格审查不严、滥发学历证书和违规学历电子注册的高校或个人,省教育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数据备案邮箱:xsc@haedu.gov.cn(毕业生学历电子备案数据以DBF格式报送),纸质文件请使用邮政EMS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6房间。

  联 系 人:李慧永 林 芸

  联系方式:0371-69691786、69691790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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