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师〔2022〕135号

2022-05-05 11:0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第四批流行期,我国疫情防控仍处于攻坚阶段,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全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项目承训单位一律不得组织教师线下集中培训项目,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将2021年未完成的“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暨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教师集中培训项目,调整为同步在线、异步在线、同步与异步相混合的在线培训方式,尽快组织实施,确保6月1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并提交项目评估总结报告。

  二、研制科学规范的在线培训方案

  各承训单位要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财务司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实施指南》要求,参考教育部示范性在线培训项目标准,通过开展训前专业调研、合理延长培训时间、增加优质培训课程供给、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等多种形式,尽快制定与已拨项目资金相对等的线下转线上培训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研制教师在线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项目类别,报相关项目办批准后尽快组织实施,严禁将线下集中培训课程原封不动照搬至线上。

  三、做好教师在线研修工作保障

  各市县要研制支持教师脱岗参加在线培训政策,为教师参加在线培训创造良好条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教师参与在线培训的组织和支持工作,统筹考虑参训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保障教师参训以及开展实践的时间、资源和设备。各参训教师要妥善处理好工作、生活和学习的关系,保证参训时间,并根据各承训单位培训方案,制定个人研修计划,认真参加培训研修,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切实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培训实效。

  四、加强在线培训过程质量管理

  省教育厅将实行项目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对各市县参训教师选送率、结业率和选送质量,以及各承训单位参训教师报到率、结业率及实施情况等进行通报。同时,依据《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建教师在线培训过程视导专家工作组,对各承训单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在线培训工作进行视导,视导结果将纳入各单位2021年度“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绩效评价体系,作为各单位2022年度教师培训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有关负责同志联系:

  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邱长林 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697,69691770。

  “国培计划”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王春莲,电话:0371-69303362,hnsjjzx@vip.163.com。

  “国培计划”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许凛,电话:0371—68970741,电子邮箱:hnzhxmb@163.com。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省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联系人:王超超 尼珊瑜,电子邮箱:hnjs@vip.163.com,联系电话:0371-58525570、58525091。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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