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
暨深化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教办安全〔2022〕136号

2022-04-29 19:1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全省教育系统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暨深化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好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确保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

  2022年4月29日


全省教育系统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

暨深化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方案

  今年,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继续将5月份作为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集中开展系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做好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现制定全省教育系统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暨深化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全媒体的融合应用,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不断提升全省教育系统火灾防控整体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以“防范火灾风险,守护美好校园”为主题,加强针对性警示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不断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要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豫消〔2022〕27号)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教育活动。要利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设置消防宣传栏,组织在校师生开展一次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住宿场所逃生疏散演练,确保每名师生懂防范、能逃生、会自救。

  (二)强化重要节点宣传提示。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消安办〔2022〕13号)精神,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五一”期间,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封闭管控的寄宿制学校,要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加大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力度,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在“5.12”防灾减灾日期间,面向所有师生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着力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同时,要常态化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加强日常消防安全防范。

  (三)集中开展网络专题宣传。要在本地、本学校、本单位的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开设“防范火灾风险 守护美好校园”专题网页或专版专栏,集中开展一次网络大提示,警示广大师生重视消防安全。

  (四)防范校园消防安全风险。要在本地、本学校组织开展一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培训,讲授电气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常识,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同时,要针对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围绕电线、燃气、危化品等常见消防安全风险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与消防部门协同配合,邀请消防专家,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常识,强化消防责任意识,坚决防范校园消防安全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对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拓宽宣传渠道。要充分把握融媒规律,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话题,加强主题宣传策划,拓宽宣传渠道和方法,采取不同宣传形式和手段,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及时报送总结。要加强对活动图片、声像、文字等资料的收集整理,认真进行总结,并于6月1日前将本地、本学校、本单位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苗雪丽    联系方式:0371-69691680

  邮  箱:mxl@ha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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