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启动2021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
时间: 2022-04-28 15:15 来源: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促进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有关规定,新乡市政府从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聘任督学中遴选教育专家,组成2021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组,自4月26日至5月12日,对各县(市、区)2021年度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以下简称“督政工作”)。为做好此次督政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督导评估领导组,评估结果将在《新乡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同时呈送市四大班子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纳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

  本次督政主要评估2021年度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和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重点评估《新乡市2021年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的7项一级指标、27项二级指标、76项评分标准,涵盖落实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政策、制度、保障机制的规划进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经费管理以及2020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问题的整改。

  在前期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现场询问,召开座谈会,查阅经费账册及档案资料,实地考评学校等活动,评估组汇总评估情况后将与被评估县(市、区)交换意见,并召开反馈会向被评估对象反馈评估结果。

  4月26日,督导组分别对辉县市政府和平原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实地督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