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豫教工委办〔2022〕13号

2022-04-26 16:3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建设一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心理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用3-5年的时间,支持建设一批心理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团队,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形成一批优秀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校际结对帮扶,实现资源共享共建,推动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申报条件

  心理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工作室成员(专兼职教师)不少于5名,拟申报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队伍建设有力,能够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

  2.主持人应是在岗在编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取得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3.主持人及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学术不端等不良信用记录;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师生满意度高,且个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专业领域有良好的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突出的专业成就;关心心理健康教育青年教师的成长,热心青年教师的培育培养,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习、研修和实践,有定期带教的时间和精力。

  4.优先考虑已经运行一年以上,且在工作室机制体制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心理工作室。

  三、申报方向及数量

  心理名师工作室应紧密围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等,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此次评选拟评出5-10个河南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每所高校可推荐申报1个。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工作室主持人向所在高校学工部提出申请,经学校党委同意后申报。

  (二)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工作室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拟建设工作室名单。

  (三)公示挂牌。公示无异议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立项建设工作室名单,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创造良好政策条件和工作条件,鼓励有较好基础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积极申报,并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发展搭建良好平台。

  (二)各高校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申报团队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能力的审查,组织有关专家初评确定推荐团队,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各申报高校请于2022年6月2日前将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推荐报告纸质版(申报表一式5份,其他材料1份)用EMS邮寄至河南省教育厅。电子版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同时发至电子邮箱:wll@haedu.gov.cn。

  联系人:王玲玲 0371-69691056

  地 址: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思政处D729

  邮 编:450018


  附件:1.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2.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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