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转发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25 14:5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转发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教体卫艺函〔2022〕4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济源市人武部,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

  现将《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3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军区系统政治工作部门,自上而下建立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小学校和驻军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实施;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牵头考察遴选、组织申报推荐,常态开展联创联建活动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牵头,协调指导驻军单位与示范学校及接收军人子女较多的学校结成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子,加强沟通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方法手段,拓展平台载体,促进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积极组织申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军区系统政治工作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基础较好的中小学校积极申报全国示范学校,省军区系统和驻军单位政治工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中小学校沟通联系,积极动员共建关系稳固、接收军人子女较多的学校提出创建申请。

  三、规范评审复核

  1.评审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学校申报、县(市、区)考察、地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组织实施;直管县(市)学校申报纳入原属省辖市统一组织;市直学校申报纳入所在区县统一组织。其中,地市级评审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部门组织评审团队,按照遴选和复核的标准条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评定后材料提交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核。

  2.新增申报评选。坚持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需求为牵引,综合考量示范效应、教育质量和历史贡献,科学分配示范学校遴选指标,尽量做到均衡覆盖,兼顾不同类型军人子女就学需求,切实将拥军意识强、教学质量好、官兵期盼高的优质学校纳入到首批示范学校遴选范围。要统筹省军区系统和驻军部队人力资源,遴选优秀官兵、文职人员和退役军人担任国防教育校外辅导员,每个示范学校至少选配1名。要落实支持措施,在组织军营开放、学生军训等活动时,对示范学校予以优先安排;省军区系统预算的支持经费,主要用于为示范学校开展国防教育配备必要的教学器材、教辅读物、英模挂像等,为学校领导、各班级负责国防教育的教师和校外辅导员订阅《国防教育》杂志,确保教有参考、学有资料、育有成效。新申报示范学校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学校自评报告、量化考评表、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评审工作报告、推荐学校名单等。其中,学校自评报告要紧密结合量化考评表评估指标有关内容。

  3.示范学校复核。按照先遴选新学校、后复核老学校的工作步骤,对 2017 年、2018 年教育部命名的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综合考虑目前学校教学质量、优待政策落实、国防教育开展情况等多方因素,军地有关部门联合做好复核申报工作。复核挂牌学校数量不计入首批遴选创建指标数。复核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学校自评总结、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复核申报表、复核工作报告、推荐学校名单等。

  各单位遴选工作报告和新增示范学校拟推荐名单于2022年1 月3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所有报送材料一式四份以邮政 EMS邮寄,收件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建设路34号附8号607室,收件人∶王海州13903710976;电子版材料报指定邮箱∶ gaogenliOhaedu.gov.cn。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高根立,电话∶0371-69691753;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乔忠辉,电话∶0371-81670263


  附件∶1.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3号)

  2.2017年、2018年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名单(河南省)

  3.2021年度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指标分配表

  4.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量化考评表(试行)

  5.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6.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复核申报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