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第五轮普通本科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6-12-27 11:2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第五轮普通本科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评估结果的通报

教体卫艺〔2016〕1059号

各普通高校:

  为推动全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检查各校落实《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基本要求》情况,我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第五轮公共艺术教育检查评估的通知》(教体卫艺[2015]397号),于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对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了第五轮公共艺术教育检查评估,通过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评估等方式,对55所本科高校的公共艺术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综合的评价。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成效明显

  1、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

  总体来看,各校重视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切实把公共艺术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设立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教师、开设丰富优质的课程、组织多种课外艺术活动,将公共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及学分管理,高校美育工作已经成为提升学生审美素养的重要平台,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2、注重课程建设,优化教学教研,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各校能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限定性选修课,部分学校还将《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开设为必修课。能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和学校专业特点,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公共艺术教育精品课程,积极探索公共艺术教育与互联网+相结合,开发教学课件,引入网络课程。各校注重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专兼职教师比例,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有效保障了课程开设的质量和数量,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3、艺术实践活动成效显著,场馆设施建设逐步改善

  各校均组建了多种艺术社团,定期组织演出、展览、交流活动,全校性艺术活动组织有序,成效显著。部分学校还在教育部、全国美协、音协、舞协等专业团体主办的活动中取得丰硕成果。多数学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场馆、设备、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等配备逐步改善,能基本满足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机构不健全。部分学校艺术教育机构有名无实,无专职人员管理,无规章制度建设,个别学校对公共艺术教育的理念和认识需要提升。

  2、师资队伍不合理。专职教师队伍数量明显不足,教师结构不合理,专业不均衡,培训力度不够,难以满足公共艺术教育教学高质量的要求。

  3、教学质量监测缺乏。部分学校课程资源挖掘不深入,未按要求开足八门限定性选修课。非限定性选修课程内容、数量不合理,质量不高。网络教学资源优势发挥不足,教学质量监测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4、经费及场馆建设欠缺。专项经费的投入较少,部分学校场馆设施陈旧、简陋,大部分学校无大型艺术活动场馆,严重制约了高质量艺术实践活动的开展。

  三、今后需要加强的工作

  1、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遵循美育规律,强化育人功能,确保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优质丰富的美育课程,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切实实现美育在全面提高大学生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作用。

  2、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教师队伍培养。健全的机构和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作开展的基本条件,梯次合理的教师队伍是课程质量、实践活动开展的重要保障。各校要高度重视公共艺术教育机构建设,按要求逐步配齐、配足教师,将教师辅导课外实践活动列入教学工作量,开展教师培训、加大科研支持力度。鼓励教师挖掘特色课程资源,积极探索教学改革,进一步丰富美育教学资源。

  3、要保障学校美育基本条件和设施。要合理规划美育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加大场馆建设和改造,及时修缮现有场馆,配备基本设施,确保教学、科研、实践活动能顺利实施、有效开展。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规划、修建专业场馆,配备专业设施,为高质量、高水平的美育工作提供保障。

  4、省教育厅将持续开展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检查评估工作,重点将对各校组织机构建设、教师配备进行考评,并不定期对学校相关工作的开展进行抽查。

  希望各高校以本轮检查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得力措施,“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动我省学校美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全省第五轮普通本科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评估结果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