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1 11:0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

教体卫艺函〔2020〕664号

各高等学校:

  河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等省级评审工作已结束。为进一步展示我省高校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分别举办优秀表演类节目展演、优秀艺术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演类节目展演安排

  在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现场展演活动中,表演类节目的现场展演将分为舞蹈与戏剧、朗诵、声乐与器乐3个专场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地点分别安排在周口师范学院至善会堂、新闻与传媒学院全媒体实训中心、闵惠芬艺术中心音乐厅分时段进行,周口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负责演出的具体工作。

  1.展演工作预备会:定于2020年12月 14日16:00召开现场展演工作预备会,地点:周口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周口市川汇区文昌大道中段6号)。请所有参演节目指导教师(一名)准时参会,并提交伴奏音乐、作品曲谱(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参演学生信息采集表、各校疫情防控安全工作预案等相关材料。

  2.舞蹈与戏剧现场展演:定于2020年12月15日14:30在周口师范学院至善会堂举行,参演节目(附件2)附后。舞蹈展演联系人:鲁恩雄,13949965569;戏剧展演联系人:康乐,13938088597。

  3.朗诵现场展演:定于2020年12月16日10:00在周口师范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全媒体实训中心举行,参演节目(附件2)附后。联系人:李欣刚,18638065933。

  4.声乐与器乐现场展演:定于2020年12月16日14:30在周口师范学院闵惠芬艺术中心音乐厅举行,参演节目(附件2)附后。声乐展演联系人:邵云,13526260029。器乐展演联系人:王志刚,15083183678。

  为确保现场展演活动及节目录制工作顺利进行,各参演节目指导教师要准时参加预备会,参演师生要提前到达展演现场,按要求走台、演出、录制。戏剧、朗诵、声乐、器乐节目必须为现场表演、演唱和演奏。各校带队教师(不超过三名)、参演学生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在学校承担,演出当天餐饮费用由活动组委会承担。

  二、优秀艺术作品展览

  定于2020年12月15日至18日在周口师范学院美术馆展厅举办学生优秀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法摄影作品展,周口师范学院美术学院负责优秀作品的布展。12月15日14:00举行作品展开幕式。因受疫情防控影响,周口师范学院可组织本校师生到美术馆现场参观,省内其他高校师生可登陆周口师范学院官微进行线上观摩。

  三、现场展演活动相关要求

  各参演学校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领导小组,指定责任人,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制度,服从承办院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全力维护参演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各参演学校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摸清车况、司乘人员情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预备会当天各参演单位将疫情防控安全工作预案上报组委会,联系人:张学召,18738872057。

  为做好省级现场展演工作,请各校按要求认真落实,通知参演师生抓紧排练,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写现场展演活动表演类节目参演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3),于12月14日10:00前发送至154564946@qq.com邮箱,将原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展演工作预备会当天上交活动组委会,联系人:宋洋,13803946962。展演活动现场,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组从中选拔30个优秀表演类节目、16件学生艺术作品、若干件校长书画摄影作品,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未尽事宜请联系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周洁,联系电话:0371-69691751,13903715009。


  附件:1.河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日程安排

  2.现场展演活动表演类节目名单

  3.现场展演活动表演类节目参演学生信息采集表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