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教办基〔2022〕123号

2022-04-20 10:0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质量,确保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培育阳光心理,护航健康成长

  二、活动宗旨

  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维护常识,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培育学生健康心态,全面提升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四、活动内容

  宣传月期间,主要开展以下“六个一”系列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围绕活动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系列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要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手抄报、心理漫画、校园广播等形式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学生心理素养,引导学生学会积极面对困难和挫折,以阳光的心态面对学习和生活。

  (二)举办一场“5.25”心理健康日主题活动。要创新形式、拓展内容,以“培育阳光心理,护航健康成长”为主题,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趣味游园会、校园心理剧展演等形式,举办一场“5.25”心理健康日主题活动。

  (三)举办一次考前心理辅导活动。要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育人作用、学校心理辅导室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可聘请高校、医院等相关专家,组建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对我省初高中毕业生,尤其是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进行中考、高考前心理辅导专题讲座和心理疏导活动,帮助考生调整心态,积极应考。

  (四)开展一次心理危机预防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通过问卷、访谈等形式,对区域内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或调查,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学生等特殊群体心理健康状况,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重点学生实施“一人一策”,及时干预辅导,必要时予以转介,确保心理危机防控工作及时、有效。

  (五)开展一次教师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活动。各地可以邀请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或名师,通过开展专题报告、辅导讲座的方式,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相应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扎实开展全员心育,切实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与水平。

  (六)开展一次家校共育活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心理健康讲座、写一封家书、进行亲子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了解心理健康常识和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用科学的方法建立亲子互动关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宣传主题,在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精心做好各项安排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突出主题内涵。各地要把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与学校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育德育心统一,突出学生主体作用,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加强活动管理。要严格把关宣传内容,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宣传活动的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4.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微信等多种新媒体开展宣传,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积极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于6月10日前将辖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的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 系 人:李 芳 原 忠0371-69691893

  电子信箱:jjcgy001@haedu.gov.cn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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