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建设名单的通知
教办职成〔2022〕7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建设暨“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364号)要求,经各有关单位申报、资格审查、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公示,确定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植物生产与环境》等714种教材为“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以下简称“省规划教材”)建设项目(见附件1),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和出版机构要按照《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职成〔2021〕339号)要求,对教材编写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重点对教材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进行审核;严把学术关,重点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行全面把关。主编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要结合教材特点深入挖掘思政元素,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
二、各编写单位要加强省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按时完成修订或编写工作。修订教材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出版,新编教材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版。省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教材名称、编写大纲、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擅自变更的将取消其建设资格。各单位省规划教材的建设质量与完成情况将作为后续教材建设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省规划教材专有统一标志及字样由教材编写单位统一申领,在教材出版时印刷到相关版面。标志的位置在教材的封面左上角、书脊的上部和内封;标志的大小可根据教材开本调整,以标志中的字可识别为宜,参考直径为15-20mm,标志的颜色不得改变,以矢量图中的为准,彩色的用于封面和书脊,单色的用于内封。标志及字样的使用对象仅限于我厅文件公布的省规划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冒用、仿冒省规划教材专有统一标志及字样。
四、各教材在出版发行前,编写单位须报送“十四五”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出版发行备案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备案通过方可使用省规划教材专有统一标志及字样发行出版;在出版发行后30日内,由主编负责向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寄送样书两本以留存备案,同时报送“十四五”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出版发行信息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
联系人:刘东洋、王真真
电 话:0371-69691878
邮 箱:wangzhenzhen@haedu.gov.cn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