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2-03-21 11:0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的通知》(教办基〔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地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等33所学校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郑州第四高级中学等84所学校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创建单位。现将具体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371-69691899,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20,邮编:450018。


  附件:1.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名单

  2.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创建单位名单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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