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教育系统落实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
教办职成〔2022〕5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2年的建设目标任务,现以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开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职业院校的2022届毕业生数量为基础,结合各地、各有关院校办学实际情况,分解下达2022年各地、各校的培训和取证任务(见附件1),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与有关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作为加强院校建设、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抓手,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本地、本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班负责,高效推进本地、本校落实培训、取证工作任务。
二、细化方案,加强工作推进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根据本地2022年培训和取证任务,结合地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数量,合理分解下达所属学校的培训、取证任务,并加强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学校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及时跟进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高质量推进工作。
各有关院校要根据本校的2022年培训和取证任务,按照《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申报备案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完善评价条件和校内制度,采取调整优化专业课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参加1+X证书培训与考核、开展专项培训等办法,通过考试考核、直接认定、过程化考核、竞赛取证等四种方式,向合格学生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条件的院校可申请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积极承担所在地域、行业、企业的培训、取证任务。
三、强化责任,加强管理考核
省教育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培训、取证工作落实情况月报制度。自2022年3月起,每月30日之前,各地、各有关院校填写本地、本校的培训、取证任务工作进度月报表(见附件2),有关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指定邮箱:hnstjbgs@163.com。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月报制度评估各地、各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X证书取证任务单列,任务完成情况由省教育厅单独评估),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并建立不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度缓慢、完成率低的地区或学校在全省范围通报。
各有关院校要严格落实培训、取证任务,统筹安排培训、取证任务工作进度,培训任务(人次)主要面向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学生,下同),也可面向非毕业学年学生开展;取证任务主要面向毕业生;1+X证书的培训、取证可以面向进入专业课课程学习的学生。各有关院校要认真落实“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主体责任,严把证书质量关,中等职业教育层次毕业生以取得中级工证书为主,严格控制高级工证书发放;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毕业生(包含本科高校专科层次毕业生)以取得高级工证书为主、取得中级工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辅;应用技术型本科层次毕业生可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各类职业技能证书,对高级工及以上证书无取证数量要求。
省教育厅联系人:庞曼 陈庆峰 电话:0371-69691788、69691855
河南省教育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联系人:王贺;电话:0371-60868470;邮箱:hnstjbgs@163.com;QQ工作群号:796806388(各相关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加入)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分配表
2.河南省教育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进度月报表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