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教办基〔2022〕29号

2022-02-18 11:0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部署和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以县(区)为单位,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全面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2022年2月底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统计管辖范围内幼儿园情况,各级政府机关、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均纳入属地摸排范围,确定需整改幼儿园名单,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重点对幼儿园注册登记名称和实际悬挂使用名称、园内外各类标示、微信和微博公众号名称等进行排查。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2022年4月底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针对摸底排查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整改责任人,依法依规对纳入台账的幼儿园完成名称变更,并面向社会公布其原有和现有名称。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22年5月底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整改台账,对纳入整改范围的幼儿园,要逐园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幼儿园要及时督促整改。省教育厅将随机抽查核验。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握原则。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名称中冠以“河南”“河南省”字样的,须有省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佐证资料。

  (二)落实各级责任。省教育厅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巡回指导,加强过程指导和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对幼儿园名称的规范性有争议的,逐级上报进行审核认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此次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是一次全面性、系统性的规范清理行动,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树立正确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平稳开展,不出现负面舆情。

  (四)形成长效机制。各地要对新审批设立的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名称规范管理要求,进行准入前审核。加强过程监督,对幼儿园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核对注册登记名称、实际悬挂使用名称以及其他标识,严禁擅自更名的情况发生。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如在省级各项评选活动中发现名称不规范现象的幼儿园,直接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评比等资格。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开展治理工作,各省辖市、直管县的治理摸排台账、举报渠道(电话和邮箱)、工作负责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见附件),请于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治理工作总结(含面向社会公布的幼儿园名单)请于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纸质版无需邮寄,可扫描后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贾祎祺

  电话(传真):0371-69691083 69691882

  邮 箱:jiayq@haedu.gov.cn


  附件:1.幼儿园名称清理规范整治工作摸底台账

  2.幼儿园名称清理规范整治工作明细台账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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