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补充通知

教基函〔2022〕32号

2022-01-21 16:1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补充通知》(教材厅函〔2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补充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补充通知-附件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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