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补充通知
教基函〔2022〕32号
2022-01-21 16:16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补充通知》(教材厅函〔2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1日
教基函〔2022〕3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补充通知》(教材厅函〔2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