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队伍建设的通知

教办师〔2022〕8号

2022-01-17 18:0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师〔2021〕66号)要求,为建好建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以下简称“教师培训专家”)队伍,以教师培训专家队伍的专业化推动教师培训的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教师培训专家队伍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教师培训专家队伍

  省级依据《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遴选建立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研究、指导和服务全省教师培训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及有关高校要结合单位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建立一支稳定的教师培训专家队伍,定期、长期研究教师培训工作,服务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策划设计、组织实施教师培训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教师培训专家培育工作

  深入推进教师培训师培育计划,省级依托教师培训师专项培育平台,培育认定一批省级教师培训师。依托“国培计划”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支持市县教师培训专家培育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及有关高校要加大教师培训专家队伍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有利于教师培训专家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在工作量考核、外出培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时间保证。

  三、实施教师培训专家动态管理

  要加强对教师培训专家的使用和管理,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和校本研修等教师培训项目中,采取任务驱动、用评结合的形式,对教师培训专家进行考核管理,淘汰不合格的教师培训专家,及时补充优秀的教师培训专家,确保教师培训专家队伍质量。


  附件: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2022年1月13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