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鹤壁市教体局严格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责任明晰、运行成熟的控辍保学机制,坚持依法控辍、宣传控辍、管理控辍、关爱控辍、质量控辍,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依法控辍。鹤壁市委、市政府出台五强乡镇和五优街道年度考核细则,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事项,督促各县区政府认真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实行“三包三保”控辍保学责任制,即乡(镇)干部包动员保入学率,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漏一人;学校包管理保巩固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落一人;教师包教学保合格率,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明确了“县区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辖区内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教体局—中小学校—班主任”作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家长作为依法保障子女入学直接履行人责任,形成控辍保学强大合力。
宣传控辍。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杜绝外出打工等引起的辍学问题,严禁教师以任何理由随意开除学生或变相勒令学生停学、休学,认真排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现象。
管理控辍。坚持“2次专项行动+2次集中核查+动态监测”机制,春秋学期开学前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库、乡村振兴部门扶贫数据库以及民政部门、残联部门信息比对,实行数据共享共通,确保小学、初中初始年级当年应入学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除正常转学外,新学期不落一人,同时,春秋学期中分别开展1次集中核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动态监测,确保无失学辍学现象。
关爱控辍。加强留守儿童、孤残学生、单亲学生、学困学生等关心关爱,坚持“一生一策”“一生一案”,实行结对帮扶、建档管理、分类管理。对残疾儿童,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途径,确保能上皆上,联合市慈善总会开展了“520特殊孩子关怀计划公益捐赠活动”,为残疾少年儿童就学募集资金112万元,改善残疾少年儿童教育教学状况。目前,鹤壁市共有6至15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1441人,其中,在校就读1349人,送教上门305人,延缓入学29人,入学率98.5%;对学困学生开展结对帮扶、心理辅导等;对留守儿童、单亲学生等加强关爱,实行“代理妈妈”等工作机制;对贫困家庭学生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辍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没有1例失学辍学情况,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为100%。
质量控辍。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出台《鹤壁市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城乡学校“手拉手”工作方案》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外培训负担,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切实提升学校特别是乡村教育质量。
(鹤壁市教体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