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中期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

教办职成〔2021〕378号

2021-12-30 17:0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19〕408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9〕409号)(两文件以下称“省直四部门文件”),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以下称“省直四部门”)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中职双高工程”)中期建设总结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中职双高工程中期建设工作总结,推进建设进度,挖掘一批中职双高工程建设先进典型,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一些不利于建设顺利推进的难点问题集中研究应对。根据总结情况,调整、增补一批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

  二、总结内容

  1.中职双高工程学校《建设方案》《任务书》完成情况。各市县教育、人社、财政、发改部门(以下称市县四部门)、省直有关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必要的现场查看、听取汇报,考核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2.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审查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存在转包、滞留、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资金使用情况作为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整体工作总结报告的一部分。

  3.调整部分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根据总结与督查情况,按照省直四部门文件要求,对工作进展不力、违背文件精神等项目学校予

  以调整,增补部分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

  三、组织实施

  1.总结工作。各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根据省直四部门文件要求和已批复的中职双高工程整体和分年度《建设方案》《任务书》建设任务进行自查,撰写工作总结,并填写《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附件1、附件2)。

  2.检查审核。各市县四部门负责指导当地中职双高工程建设学校开展总结工作,对本地学校上报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进行实地检查督导,于2022年1月26日前统一将总结情况报送至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学校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

  3.省级复核。省直四部门组织有关教育教学专家、财务专家、企业技术专家等,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抽查,最终形成总结意见。

  4.调整和增补。相关工作要求和流程依据省直四部门文件,严格标准和要求。其中,申报表中有关数据、材料和信息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建设进度计划年度为2022年、2023年、2024年。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月26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报送至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限报1所学校或专业建设项目,省属学校由主管部门推荐报送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中对为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适当倾斜。

  四、其他事项

  1.各中职双高工程学校的工作总结限3000字,要求简明扼要。报告撰写需按照参考格式编写(见附件3)。

  2.各市县四部门对本地中职双高工程学校的工作总结、相关数据采集表进行审核。审核检查后加盖公章。省属学校由主管部门负责。

  3.报送的材料分为电子稿和纸质稿,其中电子稿格式为PDF格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邮寄至指定地址。

  省教育厅联系人:刘东洋 王真真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wangzhenzhen@haedu.gov.cn

  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2房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李锦雄

  联系电话:0371-69690103

  电子邮箱:616541708@qq.com

  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D423B房间


  附件:1.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学校建设数据采集表

  2.河南省中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

  3.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学校中期建设总结工作报告(参考提纲)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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