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安全〔2021〕402号

2021-11-11 09:3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按照《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20〕17号)精神,省教育厅确定试点学校,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在总结试点学校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标准》)。现将《工作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安全〔2020〕380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确保2021年底前,所有高校、厅直属学校(含幼儿园)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至少50%的学校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任务;2022年11月底前,所有学校(含幼儿园)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任务,并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前、2022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9691255  联系人:高金才  邮箱:aqglc@haedu.gov.cn)。要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精种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措施清单的通知)(豫消安〔2021〕4号)精神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学校(含幼儿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要继续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实验室、彩钢板房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实现本质安全。

  2021年11月3日

河南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和学校安全,根据《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20〕17号)精神,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一、组织和责任体系

  (一)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各内部机构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落实学校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学校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学校及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4、全面掌握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督促、指导内部机构和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5、安排部署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消防工作;

  6、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7、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演练;

  8、建立本单位消防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学校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学校消防工作年度计划,报请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批准后实施;

  2、及时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3、定期收集、整理学校内部机构和二级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学校消防工作动态,分析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具体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组织实施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6、及时处置消防突发事故,并对火灾事故、典型问题等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7、协助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检查督促内部机构和二级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和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批示精神,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

  8、统筹协调学校内部机构和二级单位消防工作,对消防工作开展调度、调研、检查、总结、评比、考核等;

  9、统筹做好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消防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10、协助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二)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对本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部门、院系(年级)、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名工作人员对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工作规定。学校与部门、院系(年级)、附属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三)明确学校部门(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经费列入单位预算,提出有关消防经费保障政策建议;基建部门负责将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升级改造项目等纳入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到职工绩效管理和任用评价体系;教务部门负责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规定。学校明确附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权限、界限,督促指导附属单位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明确各个岗位和人员消防工作职责及流程。学校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个岗位和人员消防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等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工作职责参见附件1。

  二、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法定责任,切实形成多元共享、群防群治、责任明晰的消防安全防范新格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制度》、《防火巡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报告备案制度》、《火灾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等(见附件2)。

  学校应根据火灾风险研判情况和新业态发展,适时对制度内容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每3年或本单位发生火灾后,应当根据当前火灾风险研判和火灾事故教训,对制度内容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不少于1次。

  三、消防安全技术和建设标准体系

  学校消防技术和建设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技术和建设标准及地方相关标准。

  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定期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及时分析研判新业态、新材料带来的新形势,绘制火灾风险分级分布平面图;紧盯单位重点部位和岗位,设置重大风险公告栏、岗位告知卡、警示标识,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火灾风险防范机制,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实现消防安全可防可控。按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个岗位、环节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制定检查清单,并对照清单开展经常性防火排查工作,梳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点。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限期整改完成。

  五、督导考评体系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督导考评小组,组长由分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承担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具体督导考评工作由承担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每年开展一次督导考评工作,将督导考评情况与单位内部各项考评奖惩挂钩。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宣传培训、警示通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督促各二级单位(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六、提升领导决策管理能力

  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始终把消防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将消防工作决策程序纳入本级重大决策整体范畴,强化决策过程、决策实施管理。在消防重点工作、消防项目升级改造、消防设计方案等评估审查论证过程中,发挥消防专业人才、专家学者等在决策过程中的辅助作用,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提高消防工作决策和管理水平。

  七、提升师生员工消防素质能力

  (一)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按照教职员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轮训等要求,强化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通过课堂教学、专家学者讲座、典型事例剖析等方式,对所有师生员工培训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内容,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保证师生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

  (二)开展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学校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演练前应将演练相关事项告知演练范围内的师生员工;演练中应当设置明显标识,防止发生意外;演练结束,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做好记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预案。通过演练,促进各级消防安全部门和责任人熟练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各自职责,提高师生员工消防自救自防能力。

  (三)聘用消防专业技术人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相关规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八、提升监管科技能力

  探索利用互联网+消防监管、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积极应用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建设覆盖整个校园的可视化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单位消防安全各项数据自动采集、险情故障即时报警、隐患问题一键调取、消防管理远程可视、消防安全数据智能分析等功能,提高消防监管精准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一)建立综合大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采集和信息收集,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运行使用、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定期对各种数据、信息进行深入分析。

  (二)实现可视化全覆盖。在校园主要道路、区域和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全方位对校园安全环境进行监控。

  (三)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健全与消防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九、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按照公安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微型消防站,成立以相关责任人为站长,巡防保安队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等为成员且不少于6人的消防队伍,配备涵盖通信类、灭火类、救援类、逃生类、破拆类、防暴类及其他装备器材的消防应急设备,严格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明确每栋楼层的消防设施、器材数量和位置,实行定人、定位、定期维护和制图登记造册。主动与当地消防机构对接,建立联勤联动机制。按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开展训练,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冲得上、灭得掉。

  十、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将本单位消防工作经费列入内部年度预算,保障单位人员消防培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更新维护、微型消防站运行、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等各项消防费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汇总编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指导全员落实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附件:1.学校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2.学校消防安全基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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