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三严”举措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8-25 16:34 来源: 教育厅新闻办
新乡市教育局主动作为,以“三严”举措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维护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
落实各项政策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河南省实施意见为纲,明确各级责任,要求任何学校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流程开展工作,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都不能搞特殊化。
执行招生纪律严。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十项严禁”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学校班额的限制严。今年是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的收官之年,全市任何学校起始年级不允许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招生过程中,发现学校因私自招生而引起大班额现象的,将对相关学校负责同志进行严肃问责。
(新乡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