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1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1〕75号

2021-10-29 13:5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王全成、韦苏滨、李真玉、林素琴、王若愚、马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使家有低学龄的双职工家庭一方延迟上班提前下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的矛盾,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委改革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大力支持下,我省于2018年即开始积极探索中小学课后服务改革,目前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

  一是开展课后服务,推动中小学建立弹性离校制度。2020年,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对象、时间、内容、人员、程序、经费保障等。要求各地各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课后服务时间,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并多次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安排部署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明确各地课后服务开展的时间表、路线图。2021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84号),要求各地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学校考评体系,协力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为切实将课后服务做实办好、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我们始终本着“属地管理、学校为主、自愿参加、公益惠民”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愿,是否参加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各地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家长志愿者、驻地高校等资源,努力壮大课后服务师资力量;有的利用阅览室、实验室、体育馆等场所,开设阅读分享、科学启蒙、体育训练等课程;课后服务呈现了百花齐放、各有特色的局面。

  二是加强睡眠管理,调整中小学上课到校时间。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我省迅速转发落实,要求各地各校统筹做好“三个时间”(必要睡眠时间、学校作息时间、晚上就寝时间)的保障,严格落实“三个中断”(作业、校外培训、游戏都要为学生睡眠让路)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指导教师、家长和学生制定适合学生的作息时间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充分认识加强学生睡眠管理的重要性,把睡眠健康放在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位置,营造全社会关心学生睡眠和健康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为学生优化睡眠环境。同时,要求各地设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我省课后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教师积极性问题。校内教师需要长期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工作负担随着时间的加长而加重,需要采取增加补贴等有效措施,保障教师的积极性。二是服务质量问题。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师资力量相对较弱,随着课后服务的逐步展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不能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三是时间衔接不充分。各级教育部门虽然积极推动中小学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指导学校合理确定作息时间,努力做到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但不能照顾到所有家长的需求。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吸纳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课后服务长效工作机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加强部门协同合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积极推动中小学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切实缓解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为制定出台职工上下班配套政策政策奠定基础。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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