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262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109号

2021-10-29 13:5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陈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级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通过实施国家和省级普通高中改造项目,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普及程度持续提高。截至2020年底,我省有普通高中925所,在校生224.86万人,教职工19.6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7.31万人,我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01%。

  一、积极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以实施国家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国家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为抓手,集中力量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和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启动实施河南省普通高中改造项目,省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3.5亿元,重点支持非贫县薄弱高中改造。对照普及攻坚计划任务目标,全省逐级编制了高中阶段学校建设项目规划并纳入项目库管理。

  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总新课程实施的需求,2019年3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豫政办〔2019〕24号),主要目标是:到2021年底,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配齐所有选课走班教室。在依据国家规定标准完成教职工配备的基础上,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完成走班教学所需教师增配任务。主要措施: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鼓励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等。截至2020年底,全省普通高中有4.22万个教学班,56人以上的大班9101个,占21.59百分点,比2018年下降43.13%,比上年下降21.2%;66人以上的超大班2494个,占5.92%,比2018年下降25.23%,比上年下降7.36%。

  二、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保障机制。针对全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长期偏低、生均公用经费长期缺失、债务问题严重的现状,教育厅积极协调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从2015年5月起,授权省辖市级政府动态调整本地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提标后各地每生每期学费标准幅度在700元-1100元,比原标准提高550-900元;2016年9月印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6〕163号),规定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执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省辖市市区普通高中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县城和农村地区普通高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2019年印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6号),省辖市市区普通高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县城和农村地区普通高中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将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200元。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编制教师补充和储备计划。各地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和储备工作,用足用活政策,根据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要求(1:12.5),核定教职工编制,制定好教师补充和储备规划,并按照不低于10%的标准增配选课走班教师。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引入多元招聘长效机制。全省逐步形成了以校园招聘为主,公开招教、免费师范生等灵活多样的教师补充和储备长效机制。全省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校教职工19.69万人,生师比达到11.4:1。

  开展河南省高中新课程培训。2018年和2019年,对全省市县教育局长、基教科长、普通高中校长1600多人开展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做好新课程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把普通高中课程的新方案、新标准、新精神、新要求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与高考综合改革无缝对接打好基础。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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