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209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108号

2021-10-29 13:5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李德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新升本院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新升本院校人才工作的热心关注。提案建议客观务实,针对性强,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逐步发展,新升本院校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人才紧缺问题首当其冲。近年来,针对我省高校引才、留才两难问题,我省出台了一些列优惠政策,有力增强了高校的人才工作成效。新升本院校借助优惠政策,人才紧缺问题一定程度得到缓解。一是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向高等院校简政放权。推行员额制改革、自主设置内设机构等制度。支持高校改革内部薪酬分配制度,高校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倾斜。二是进人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会同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高校可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其中,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人社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核,人员到岗后办理相关备案事宜。引才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三是人才待遇落实严格。启动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在奖励补贴、薪酬待遇、税收、医疗社保、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和待遇。在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公租房保障的同时,高度重视以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为重点的新市民、青年人才公寓房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截止2020年底,全省正在对36.88万户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公租房保障,对3733名青年医生、9859名青年教师、2102名乡村教师实施公租房保障。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对青年住房保障工作出台具体特殊政策。按照《河南省省直单位自建共建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意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采取统建、自建、共建等三种模式或政府回购已建公租房。规划青年人才公寓项目10个,规划建设约2.58万套,总建筑面积约39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20亿元。四是人才经费支持力度持续增强。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支持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省财政支持实施多种层次的人才引进计划。支持实施“中原千人计划”,从2017年起计划用5-10年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2000名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等,省财政分别按照200万元/人、100万元/人和50万元/人的力度予以支持。设立中原院士基金,对高层次人才进行科研经费支持,对全职引进和我省新入选的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的奖励补贴。允许高校使用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统筹生均拨款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经费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等一次性费用,2021年安排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资金5.26亿元用于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升本高校实际,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具体问题和建议措施,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创新举措,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为新升本高校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供服务保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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