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340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107号

2021-10-29 13:5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李利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人才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高校人才工作的热心关注。提案建议客观务实,针对性强,对我们进一步做好高校人才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近年来,针对我省高校引才、留才两难问题,我省出台了一些列优惠政策,高校人才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高校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向高等院校简政放权,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自主设置内设机构等制度。高校职称评审完全自主。支持高校改革内部薪酬分配制度,高校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倾斜。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不实行限量管理,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不经省教育厅,直报省外办审批。研究制定《关于做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政策文件落实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19〕100 号)、《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实施意见》(豫教〔2020〕45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98号)等一系列文件,推进高校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潜能,不断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

  二是进人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会同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高校可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其中,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人社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核,人员到岗后办理相关备案事宜。引才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人才待遇得到严格落实。启动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在奖励补贴、薪酬待遇、税收、医疗社保、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和待遇。在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公租房保障的同时,高度重视以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为重点的新市民、青年人才公寓房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截止2020年底,全省正在对36.88万户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公租房保障,对3733名青年医生、9859名青年教师、2102名乡村教师实施公租房保障。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对青年住房保障工作出台具体特殊政策。按照《河南省省直单位自建共建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意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采取统建、自建、共建等三种模式或政府回购已建公租房。规划青年人才公寓项目10个,规划建设约2.58万套,总建筑面积约39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20亿元。

  四是人才经费投入持续加大。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支持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省财政支持实施多种层次的人才引进计划。支持实施“中原千人计划”,从2017年起计划用5-10年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2000名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等,省财政分别按照200万元/人、100万元/人和50万元/人的力度予以支持。设立中原院士基金,对高层次人才进行科研经费支持,对全职引进和我省新入选的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的奖励补贴。允许高校使用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统筹生均拨款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经费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等一次性费用,2021年安排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资金5.26亿元用于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和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在支持周期内(2013-2020年)省财政累计投入经费2.334亿元,共资助创新团队240个(每个50万/30万)、创新人才399名(每人30万/20万)。

  五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不断深化。为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难点”“痛点”和“堵点”,给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2020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激发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热情和动力。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办法》,计划遴选建设一批我省高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业化机构,旨在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高校实际,认真吸纳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大学科平台建设工作力度,以人才项目为引领,着力汇聚一流师资、团队和人才;持续加大高层次人才经费投入,创新举措,解决好高层次人才住房等一系列待遇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严格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对高校分类别、分层次核定岗位机构比例,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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